書狀品質參考(三)
…(摘要)
- 醫療費用包括住院費、手術費、藥品費、檢驗費及診斷費在內,賠償範圍,以醫療上所必要者為限,不包括看護費用、居家復健費用、紙尿片、管灌奶粉、針灸及中藥等費用:
- 按衛生福利部 106年10月3日衛部醫字第 1061667283 號令,醫療費用收費標準核定作業參考原則第三條規定:本參考原則所定醫療費用範圍,指醫療機構為執行醫療業務所發生之相關費用(被證00)。
- 次按,所謂醫療費用包括住院費、手術費、藥品費、檢驗費及診斷費在內。賠償範圍以醫療上所必要者為限。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102年度訴字第8號、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01年度國字第66號、臺灣臺中地方法院96年度訴字第2069號、103年度訴字第2539號、103年度訴字第2101號判決參照。
- 再按,我國歷來數以萬計之法院實務判決,均將醫療費用、醫療器材費用、看護費用、復健費用分別列為不同種類之費用,例如被證00單以「車禍、醫療費用、看護費用、最高法院」為關鍵字搜尋,即有上百則判決顯示該等費用確實非屬上下位概念之費用,換言之,醫療器材費用、看護費用、復健費用並非醫療費用之下位概念,醫療費用並不包括看護費用、復健費用。